【轉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教育部「113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

一、為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7 條及第 29 條之規定,促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瞭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並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投入素養導向、議題融入及原住民族語文相關輔助教材之研究,教育部特委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3 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

二、「113 年度原住民族文化優良教案甄選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現職教師(含校長)、代理(課)教師、專職族語老師及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2、大專院校之教育相關系所、各師資培育大學修習教育學程之學生、實習學生。
        3、相關教育人員或團體(含部落工藝師、文化工作者、文化指導員、部落耆老等)。
 (二)教案類組:適用對象以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學校教育階段分類,並設計適合該階段學生之教案。
 (三)甄選主題:包含原住民族語言文學之保存及傳承、部落與原住民族之歷史經驗、原住民族之名制、傳統制度組織運作或其現代轉化、原住民族藝術與樂舞、原住民族土地與生態智慧、原住民族營生模式、部落倫理與信仰、其他與原住民族相關之議題等 8 項。

(四)辦理期程:
          1、報名及收件方式:自即日起至 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 23 時 59 分截止。
          2、評選成績公告: 11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前公告。
          3、頒獎典禮:預定於 11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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