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2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主旨:函轉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2年第二梯次「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案請貴校務必於112年10月6日(五)前函文選送該局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2年10月2日桃原教字第1120017651號函辦理。

二、按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自111年8月1日起擴大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申請範圍至大專院校碩博士班學生。

三、請各校於申請期限內受理學生案件造具申請學生清冊並完成第一階段初審作業,將申請人紙本申請文件於112年10月6日(五)前函文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學生名冊excel檔另請電郵傳至10287@mil.tycg.gov.tw方可辦理第二階段複審,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