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

主旨:修正「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第三點及第六點,並自本(112)81日起生效,敬請貴單位協助宣傳,至紉公誼,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69日府原教字第1120128787號令辦理。

二、本要點修正之第三點及第六點修正內容說明如下:

()第三點「生活津貼」補助資格為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私立高中職。

()第六點「生活津貼」補助額度補助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者每人每學期6,000元;補助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者每人每學期3,000元。請貴單位轉知校(縣市)內具原住民身分之學生並廣宣週知。

三、檢送「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供參。

附件下載
FileFile sizeLast modified
Download this file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pdf)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pdf98 kB202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