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110年-111年獎勵辦理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研究試辦計畫」

 

計畫說明

為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保存與傳遞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進行原住民族傳統醫療文化研究,協助培育部落推廣人才等目的,爰依據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計畫訂定本獎勵計畫,期以保存與保護、維持與傳遞、應用與創新等三個發展面向,獎勵醫療、文化、教育各界整合,推動原住民族傳統醫療知識復振工作,讓部落找回社會規範內化的能量,展現族群文化健康的豐富內涵與未來性,協助建立原住民族身心靈健康的基礎。

 

獎勵對象:以中華民國國民為限

() 博士論文組: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班生。

() 碩士論文組: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班生。

() 社會 組:非屬前 組:非屬前 組:非屬前 二項之人員 (例如 :部落大學及專院校 ),須 具有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老師指導同意 (檢附同意書 )

 前項獎勵對象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主辦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

 

申請時間

(一) 初審:申請人應於每年2月1日至 4月30日,向本會提出申請。

(二) 複審:通過初審者,應於初審結果公告次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向本會申請複審。

(三) 申請人逾期或未依第三點第(二)項規定檢附應備文件者,本會應通知其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者,視為未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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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卡娃.立媚 (02-8995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