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學年度第1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本(113)年3月19日(星期二)止。

 

一、符合旨揭獎助學金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使用(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