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原住民專門人才獎勵金核發工作計畫」

 

【計畫說明】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獎勵原住民傑出專門人才。

 

獎勵項目

(一)深造教育: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學校浣碩、博士班就讀者及獲得碩、博士學位

者,分別給予獎勵,其獎勵各以一次為限。但公費生不得請領本獎勵金。

(二)學術專門著作:各學門領域經出版之著作,經審查評定且未獲本會其他同質性之

獎助者。但經委託畊究所完成之著作不得靖領本獎勵金。

(三)發明:經登記取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發明專利權者。

(四)專業考试:參加考试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试及格者(不含檢覈筆忒)。

(五)體育傑出人才:參加體育相關賽會競賽項目。(詳細項目請至要點)

 

獎勵方式

(一)深造教育:

1. 就讀國內大學校浣碩士班(含碩士專班)者,獎勵新臺幣一萬元;博士班者,獎勵新臺幣三萬元。

2. 獲得碩士學位者,獎勵新臺幣三萬元;博士學位者獎勵新臺幣八萬元。

(二)學術專門著作:獎勵標準如附件一。如係共同發表者,獎勵金依申請者貢獻度比例發給。

(三)發明:經登記取得經濟部專利權者,獎勵新臺幣三萬元。如係共同取得專利者,獎勵金依申請者貢獻度比例發給。

(四)專業考試:獎勵新臺幣一萬元

(五)體育傑出人才:獎勵標準如附件二

 

申請時間及繳件資料

申請人應於每年二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止,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如附表一,依申清類別擇一)

(二)戶口名簿影印本或身分涇正反兩面影印本。

(三)如係共同發表著作或取得專利者,應檢附同意書(如附表二)。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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