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針對110年5月1日~7月31日家庭經濟受疫情影響學生提供「緊急紓困金、租屋補貼

 

應備附件:
1. 申請書
2. 導師訪談表
3. 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 其他證明文件(如非自願離職書)

 

 

補充說明:
◆ 備齊相關資料後,臨櫃繳交、郵寄或電子郵件繳交。
◆ 因應疫情所需,可使用導師簽名核章之電子檔案。
◆ 應屆畢業生如欲申請疫情紓困,請於110年6月30日前提出,或先向教務處洽詢離校手續完成日期。

 

 

更詳細說明請看學務處網頁 https://reurl.cc/Q9jQE5

 

※如有疑問請電洽07-3121101轉2823
或E-mail至R981022@kmu.edu.tw洽詢生輔組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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