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徵才-藥品組徵求副審查員1名--(延長公告)
【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徵才-藥品組徵求副審查員1名--(延長公告)
徵才-藥品組-副審查員(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間3個月))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醫藥、生命科學、公共衛生等相關研究所畢業,並取得碩士學位,具藥師證照尤佳。
(二)具公文寫作能力,熟悉一般電腦文書簡報軟體操作。
(三)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佳,英檢多益750分以上尤佳。
(四)應變及溝通能力佳、樂觀積極、細心謹慎、具耐心,有責任感及團體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以身心障礙者為優先。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藥品短缺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必要藥品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藥事服務相關業務。
(四)協助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資標準」320薪點支給(約46,080元/月) 起,倘具藥師執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得支領專業津貼6,240元。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1段130巷99號F棟(國家生技研究園區)。
◎其他
(一)請於112年6月30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至「115 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F棟6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莊婷婷小姐收,並於信封註記「應徵藥品組副審查員」(未檢齊資料者視為不符資格):
1.個人履歷 (請黏貼或列印照片、含連絡電話)。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相關文件證書影本。
3.自傳。
4.英文能力證明。
5.工作相關證件(非必要)。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初審,符合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將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五)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320薪點支給(約46,080元),具藥師證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每月另支給專業津貼6,240元,有關本署臨時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臨時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查詢(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
(七)聯絡人:莊婷婷小姐 (02)2787-8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