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3萬562元以下)。三、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函文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